(二)基本原则
1.坚持空间布局科学化原则。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战略定位,立足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围绕科学发展主旋律,构建开发利用与保护整治相结合的国土发展空间类型体系,统筹安排产业、城镇、交通、旅游等重点建设领域的发展空间需求。
2.坚持空间开发一体化原则。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六个市为统一整体,结合各市实际,统筹国土资源配置,实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规模指标的“一体化”,改革创新国土空间开发政策和制度,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优化调整国土建设空间格局。
3.坚持资源利用节约化原则。统筹协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实现有限资源在不同地区、部门和行业间的优化配置,提高国土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4.坚持发展效益最大化原则。加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不同地区在发展速度、发展路径、产业分工、公共服务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实现国土空间发展效益的最大化。
5.坚持相关规划相衔接原则。做好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等重要规划和区划的衔接和协调,通过国土发展空间类型划分和国土资源优化配置,引导和调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实现国土发展空间格局最优化。
三、规划目标与任务要求
(一)规划目标
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评价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划分不同类型的国土发展空间,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促进边境地区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保障国土生态安全,构建“六市一体、海陆统筹、协调发展、资源节约、生态优美、社会和谐”的新型国土开发格局,构造“发展、绿色、和谐、富有竞争力”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土空间。
(二)规划任务
1.保护农业生产空间,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正确认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农业发展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着力保护种植业发展空间,合理确定养殖业空间需求,适度保障农业加工业发展空间。
2.确定工业发展空间,设计各类产业园区准入门槛。科学确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重点产业园区空间发展规模,严格规范县域产业园区设置;合理设计北部湾经济区内各类、各级产业园区准入标准和效益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