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实施我区教育发展十项重点工程、教育改革十项试点和学前教育发展3年计划,提高各级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和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等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启动新一轮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提升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工程。继续实施广西大学“211”工程,加快广西民族大学等省部共建广西高水平大学重大项目建设,开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尧山新校区五期、百色学院澄碧校区扩建等项目。实施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和院士后备培养工程,培育和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和科技领军人才。
2.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推进以县医院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等建设,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和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加快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项目建设,强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加强自治区重点医院建设,加快广西康复医疗中心、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仙葫分院等建设进度,推进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临床救治基地等前期工作。实施103个县级地中海贫血筛查实验室和14个地贫产前诊断分中心建设。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城乡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4个市级8个县级国门疾控中心以及23个国债未安排县级疾控中心建设。全面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和地中海贫血防治工程。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六大机制”,健全基层人口计生服务体系,新建27个县级服务站、3000个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开展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
3.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一批城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继续推进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及播出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建设。重点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继续实施打造广西气派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加强各类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广西体育产业城、柳州水上娱乐运动中心、百色体育中心和桂林国奥体育文化等一批体育项目建设。
4.促进全民创业带动充分就业。全面落实全民创业政策,自治区和各市建成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和项目创业资源库,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实施好“三支一扶”等计划和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基层和农村就业创业。从2011年开始,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连续5年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劳务返乡人员发展产业、创办企业。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着力提高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完善与经济水平挂钩的最低工资制度。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水库移民、被征地农民和边境一线农民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5.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社会保险,研究解决家属工、“五七”工、乡镇企业职工纳入社会保险问题,落实“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政策,力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65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3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3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35万人。启动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将范围扩大到全区40%以上的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400万人。全面推进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全面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研究出台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抓好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完善城市低收入家庭核定办法,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残疾人康复和抚养服务及特殊群体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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