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命名第四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的决定
(苏文非遗字〔2010〕9号)
各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精神,各市(县)区与相关部门、单位在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发挥基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展示、研究和生产等保护作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市文广新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下发的《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命名与奖励实施意见》,在命名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的工作基础上,今年又开展了“苏州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的评审工作。经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评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决定对“明式家具制作技艺传承研究室”等1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予以命名。
希望各市(县)区文化部门和相关单位认真总结、学习保护示范基地的经验做法,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希望各“示范基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做出新贡献。
附件:第四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四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
1.明式家具制作技艺传承研究室
2.苏州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江南丝竹保护传承基地
3.苏州市任嘒閒大师工作室
4.昆山市“金杏国医堂”
5.洞庭山碧螺春制茶技艺保护示范基地
6.张家港雷沟大布陈列馆
7.常熟市花边厂有限公司
8.常熟市湖海古船制造厂
9.苏南酒文化馆
10.吴门桥街道民间工艺传习所
11.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帮菜研习中心
12.苏派刘家砖雕艺术研究所
13.东渚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
注:“洞庭山碧螺春制茶技艺保护示范基地”由苏州市吴中区庭山碧螺春茶叶有限公司、苏州洞庭东山碧螺春茶叶专业合作联社联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