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审计力度,提高资金效益
4.加强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审计,对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确认和审查。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同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新思路新做法,切实促进学校增强严格执行预算的自觉性,促进学校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年内,教育厅将对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5.加强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审计。加强对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及高校科研经费等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效益审计。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救灾重建资金的安全运行。加强中央新增教育投资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保质保量完成中央扩大内需的教育投资任务。
6.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及物资采购审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按照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加大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勘察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环节的全过程审计力度,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学校严格执行预算,规范建设过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同时,要做好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事项的审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7.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新规定的精神,积极修订符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教育厅将开展对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心等直属单位领导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干部综合素质
8.加强审计机构、队伍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机构,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配备与本部门、本单位审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审计人员。要重视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品德好、业务精”的审计队伍,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