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教审〔2011〕1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厅直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教育系统2011年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甘肃省教育系统2011年审计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教育审计工作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审计工作,努力使教育内部审计更好地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和审计制度建设,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质量,不断推进教育审计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创新机制,科学指导,推动教育审计深入发展
1.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领导要充分认识教育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教育部第17号令,健全主要行政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审计工作领导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研究和部署审计工作;支持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内部控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科学管理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完善审计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
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17号令)及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需要,制定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认真执行《高校内部审计指南》和《甘肃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促进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3.加强审计整改,提高审计效益。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督促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整改情况纳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审计发现的各类财务违规问题,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对重大财务违规违纪问题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真正将审计工作落到实处。教育厅将对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后续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