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体制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13.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充分发挥教育咨询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作用,拓宽教育改革建言献策平台,鼓励社会积极参与教育改革试点。指导各地各学校制定和完善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进度与配套措施。加强对教育改革的督促检查,保证改革试点正确方向,防止以改革名义进行违规办学。加大教育改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总结交流改革实践成功经验。
14.推进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强检查指导,明确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提高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积极推行县域内校长与教师交流制度,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等公共教育资源。逐步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进一步完善监测评价技术体系,大力开展义务教育监测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
15.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统筹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集团化办学,探索建立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推进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职业院校合作办学、联合招生,扶持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
16.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完善以省管为主的体制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结构,支持传统支柱产业和艰苦行业学科建设,积极培育促进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学科。支持中央在甘高校办学,完成白银公司职工大学改制工作,大力推进地方、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建高校。探索高校与科研部门、大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强化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依法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分制管理改革,逐步推行本科学生导师制。建立高校区域合作育人机制,推进教学联合体建设。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和改善对学校食堂的管理,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17.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发展民办教育,制定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各类歧视民办教育政策,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严格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做好独立学院过渡期工作,推动独立学院办学规范化,提高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