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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农机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四、提高信息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

  (一)提高信息安全水平。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正确处理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在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的同时,重点保障基础网络和重要系统的安全。重视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开展相应等级的安全建设和管理,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保密防范体系。

  (二)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加大信息采编力度,提高信息编写质量。进一步拓宽信息采集渠道、丰富信息来源。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客观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努力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服务质量。紧紧围绕农机化发展中的热点、亮点、难点,及时报送反映各地、各单位农机化发展情况、计划目标、具体措施、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等方面的文字和图片。实行专人专报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加工、传输、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工作责任,提高信息时效性,为政府、公众和企业及时提供有效、优质的信息服务。

  五、切实加强对农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农机信息化是加快发展农机化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制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研究和解决农机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农机信息化发展责任机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激励措施,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合力,推动农机信息化有序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对农机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确保信息收集加工、发布应用、信息化培训、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系统维护等必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给予保障;加强与同级信息化建设牵头部门的协调沟通,将农机信息化工作纳入当地信息化发展规划,争取稳定的经费投入,逐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网络平台条件,避免重复建设。对具有共性的应用软件系统,实行全省统一研制,共享使用,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开发。省农机局在省级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省级农机信息化工程建设及日常保障维护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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