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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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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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领导工作到位情况。
| 是否及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县、乡镇是否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人员等。
|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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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套扶持政策到位情况。
| 县、乡政府是否出台明确的推进意见;地方财政是否进行配套投入等。
|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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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示范推广情况。
| 是否完成相关机具设备的推广目标;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是否达到既定的目标要求;宣传发动、现场演示和技术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有效等。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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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工作实施情况。
| 是否按要求签定作业合同;作业情况及面积补助情况是否在村组进行公示;是否出现违规操作等。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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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效果。
| 是否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当地干部群众对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的认知和接受程度是否提高;是否达到省规定的秸秆禁烧要求。
|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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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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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性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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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工作措施、操作规范性及存在主要问题等方面对示范县、试点县或示范乡镇建设工作作出客观评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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