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切实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

  填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2:
  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县、试点县
  或示范乡镇建设绩效评价表
  (分夏、秋两季)

  县或乡镇名称:              

一、定量考核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评分

1.组织领导工作到位情况。

是否及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县、乡镇是否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否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人员等。

15分

 

2.配套扶持政策到位情况。

县、乡政府是否出台明确的推进意见;地方财政是否进行配套投入等。

15分

 

3.技术示范推广情况。

是否完成相关机具设备的推广目标;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面积是否达到既定的目标要求;宣传发动、现场演示和技术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有效等。

20分

 

4.补助工作实施情况。

是否按要求签定作业合同;作业情况及面积补助情况是否在村组进行公示;是否出现违规操作等。

20分

 

5、工作效果。

是否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当地干部群众对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的认知和接受程度是否提高;是否达到省规定的秸秆禁烧要求。

30分

 

合计

100分

 

二、定性评价意见

(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工作措施、操作规范性及存在主要问题等方面对示范县、试点县或示范乡镇建设工作作出客观评价)

                     

年  月  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