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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09―2010年度中职特聘教师的通知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09-2010年度中职特聘教师的通知
(筑教发〔2009〕95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有关市属中职学校: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教师经费补助方案(试行)〉的通知》(筑教发[2008]156号),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确定了2008-2009学年度全市中职紧缺专业特聘教师(见《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08-2009学年度中职紧缺专业特聘教师名单的通知》(筑教发[2008]56号)),并下拨了补助经费。目前,一个学年的试行工作已结束,为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做好2009-2010年度特聘教师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2008-2009学年度获得特聘教师资助的学校要按照《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教师经费补助方案》要求,将本校特聘教师的工作开展情况、管理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发放及结余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形成书面材料。

  二、按照每个骨干专业可申报2名特聘教师,国家级重点可申报8人,省级重点可申报6人,一般学校申报4人的原则,各校按照《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特聘教师经费补助方案(试行)》的要求做好本校特聘教师的信息发布、报名及初审工作,填报《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申报审核表》及《贵阳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交市教育局。各县级职教中心(职校)报所在区(市、县)教育局初审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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