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2009年6月1日 苏农机计〔2009〕22号)
各市、县农机局:
近年来,随着支农惠农财政补贴力度的不断加大,中央越来越重视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工作,社会各界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越来越关注,对资金项目监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农业部决定对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09]4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农机系统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为核心,按照查违规、排隐患、促整改的总体思路,促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增强对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监管的认识,创新和完善专项检查工作机制,总结推广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全面检查2008年度中央和省出台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查2009年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落实及奶站机械补贴执行情况;重点收集整理各地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梳理汇总近年来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情况。
(二)部门预算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
检查2008年度农业部安排我省的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农机科技入户和保护性耕作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按预算批复内容及标准实施;项目执行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安全等。
检查中要注意总结归纳各地、各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实施步骤
根据农业部要求,本次检查分前期培训、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巩固四个阶段。6月为“自查月”,7月农业部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我省农机系统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前完成)。各地组织项目单位进行自查,要求自查面达到100%。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18日前上报各市农机局,各市农机局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20日前一式三份上报省农机局计财处,同时附报电子邮件。自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组成、工作步骤及工作方法,检查的范围,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纠正情况。自查中查出的问题要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