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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受理和办理过程中各个岗位的办理意见应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和保留,办理意见应详细记录该岗位在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过程信息和结果信息,持否定意见的应描述具体理由;
  6、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的决定、证照或文件编号及详细内容等结果信息,其中处罚种类及处罚的量化信息应采用文本或数值型等计算机可识别统计的记录方式。
  (四)行政监察监控
  网上行政监察系统通过技术手段设置警示形式,对办件超期、关键数据未报送或延时报送、弄虚作假、事后登记等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督察纠错。对时效性、流程合法性、上网信息的完整性等监察监控内容须自动发现、提醒、督办、考核。提供辅助手段,采取定期统计分析、随机抽查、重点项目跟踪等方式,对法律法规适用的准确性、操作行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进行辅助监控。网上行政监察监控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行政公开检查。行政权力事项以及相关信息是否按要求全面公开,并做到公开形式规范,便于行政相对人查阅;
  2、时效监察监控。受理、承办、审核、批准等环节以及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办结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
  3、流程监察监控。所有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是否优化、简化、固化,办理信息是否完整,人工报表与系统自动报表是否吻合;
  4、行为监察监控。对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操作行为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包括自由裁量权应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权责明晰、行政相对人投诉处理等方面;
  5、异常情况督办的跟踪监察监控。
  五、具体步骤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为徐州市4月底前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单位(52家)之一。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特作如下具体安排:
  (一)职权清理阶段(2009年3月20日前)
  各处室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清理范围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征收权、行政强制权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机关内部的行政权力项目,不作为上网运行权力;上级部门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列入清理范围;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要求取消的权力项目要坚决取消。)。对经过清理核实的行政权力,各处室按要求编制职权目录(参见附表)并绘制相应的流程图。流程图应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力、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信息反馈通道等项目进行编制。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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