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
省局成立以局长徐顺年为组长,其他局领导及机关各处室、监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组成7个督查组。
(二)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第一组:督查徐州市,徐顺年局长带队,省局办公室、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二组:督查南京市、苏州市,沈建辉副局长带队,省局科技处、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三组:督查常州市、泰州市,沈广树副局长带队,省局法规处、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四组:督查镇江市、扬州市,王峰副局长带队,省局计财处、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五组:督查无锡市、淮安市,王勇副局长带队,省局行发处、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六组:督查连云港市、宿迁市,王翠章副局长带队,省局人事处、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七组:督查南通市、盐城市,纪检组长景启坚带队,省局监察室、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
检查期间,由省局管理处王恒社、监理所许志平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各督查组的联络与协调相关事宜,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各督查组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信息收集和交流。
二、督查内容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情况;“安全生产年”、农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各项措施、责任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落实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农机安全保障和应急措施及预案落实情况。
(三)秋季农忙期间农业机械监管措施和责任落实,开展对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及农机驾驶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四)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五)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条件及农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装备建设情况。
三、时间安排
各市、县(市、区)于9月上旬开始组织自查,省局于9月中旬起将组织重点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四、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相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帐资料。
(二)实地检查,加强指导。各督查组要深入乡镇、农机合作社、农机通行量大的路段、农业机械作业集中的场所等一线,全面了解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指导各地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推进责任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