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部门配合,强化动态安全监管
按照8月26日全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9月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级农机部门及监理机构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特别是在农机通行量较大的农村重点路段,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路面动态安全检查,增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合力。各地要持续加大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作业、载人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查纠、查处力度。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各地要把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的违法违章行为作为检查的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驾驶改装、拼装拖拉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违法行为。沿海地区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进滩涂拖拉机的安全管理。
五、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保障事故信息畅通
各地要严格执行节日及农忙期间的值班、事故专报(快报)制度,加强国庆及秋季农忙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必须及时向政府、安监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报告,不得耽搁延误。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必须按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地要进一步健全与当地公安部门之间的事故信息联络和互通机制,对公安部门处理的涉及农机的事故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掌握信息、做到一事一报,事故处理过程中要主动了解,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上报结案材料。
附件: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方案
附件:
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2009〕9号)精神,为促进各项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专项整治、“三项行动”、“三项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和7个督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