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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丹政发〔201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市教育战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抓住机遇,锐意改革,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使我市教育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我市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丹东市第八中学等10个集体“丹东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汪露等112名同志“丹东市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李炳胜等12名同志“丹东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再立新功。希望全市教育战线的各单位和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以他们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丹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

  附件:丹东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丹东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丹东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丹东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0个)

  丹东市第八中学

  丹东市五纬小学

  丹东市金汤小学

  丹东市福春街小学

  东港市第一幼儿园

  东港市第四中学

  凤城市东汤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中心小学

  凤城市第六中学

  宽甸满族自治县杨木川镇中学

  二、丹东市优秀教师(112人)

  汪 露   丹东市第一中学

  宁桐梅   丹东市第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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