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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发展江苏省农业机械学会新会员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发展江苏省农业机械学会新会员的通知
(2009年9月25日 苏农机学会〔2009〕6号)


各市农机学会、本会各工作(专业)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更好开展省农机学会各项工作,经研究,2009年江苏省农机学会发展一批新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加入本会个人会员的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科研、教学、生产、企事业单位以及组织管理部门从事本学科专业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者;

  (四)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长期从事本学科或者有关学科专业的组织管理工作的干部。

  根据中国农机学会规定,申请加入江苏省农机学会,同时亦成为中国农机学会会员。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学术、科技普及、软科学研究等活动;

  (三)学术论文优先在学会学术交流中发表;

  (四)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六)自愿入会,自由退会。

  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维护本会的权益;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新会员入会程序

  (一)向本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会员申请表;

  (二)经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所在市农机学会审查后报本会批准;

  (三)经省农机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审议通过。

  五、其它事项

  请各市农机学会将申请表汇总,于2009年11月30日前集中报送省农机学会办公室。

  省农机学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邮编: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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