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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局系统年轻干部农忙期间赴县乡蹲点服务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局系统年轻干部农忙期间赴县乡蹲点服务的通知
(苏农机人〔2010〕11号)


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与基层农机部门沟通了解,支持基层农机化发展,促进局系统年轻干部优化知识结构、全面掌握业务知识。经研究,拟组织开展局系统年轻干部农忙期间赴县乡蹲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蹲点服务宗旨
  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促进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在服务中锻炼培养干部,在服务中造福农民群众。
  二、蹲点服务人选
  省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中新进入的年轻干部、技术人员或未在基层锻炼过的人员。
  三、蹲点服务时间
  在夏收夏种、秋收秋种等大忙季节,由蹲点服务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蹲点服务工作,每个大忙季节蹲点服务集中时间不少于15天,全年蹲点服务时间不少于50天。
  四、工作安排
  (一)由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推荐1名后备人选并填写“年轻干部蹲点服务意向表”(附件1),于3月20日前报省局人事处;
  (二)省局人事处汇总各意向表,综合平衡后,形成年轻干部蹲点服务建议方案,于3月30日前报局党组审定;
  (三)4月中旬,召开蹲点服务工作座谈会,启动蹲点服务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工作实际和锻炼培养干部的角度,合理推荐蹲点服务干部人选;要结合工作联系点制度,合理确定蹲点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加强蹲点干部的教育培养,保证蹲点服务取得实效。
  (二)各蹲点服务人员要珍惜机会,在蹲点服务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自身服务农民、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水平。
  (三)蹲点服务人员在蹲点服务期间,要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以不增加基层负担为原则,不得在酒店宾馆食宿;蹲点干部到蹲点单位的往返差旅费由原工作单位负担;蹲点服务期间,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工作期间按照每人每天25元标准回原单位报销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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