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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科技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开放式配置海外创新资源,大力推进外商资本,特别是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大型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一流研发机构,江苏省科技厅将组织2010年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的确认工作,为组织好我市的省级外资研发机构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和具体研发活动,在自然科学相关领域内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和试验工作。
  2.有必需的研发经费,具有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研发经费应占年度总收入的4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其研发经费应占企业销售收入的6%以上。
  3.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研发人员,并需有外籍专家长期参与研发工作。具有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研发人员应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其具有相当本科以上学历、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专职研发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10%以上。
  4.有固定的场所、先进的仪器设备、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运行章程以及其他必需的研发条件。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优先确认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为独立法人的外资研发机构;
  2.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的一流研发机构(注册资金在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区域性研发中心等);
  3.外商与我市现有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联合创办的研发机构;
  4.常驻南京从事研发活动的外籍科研人员较多(5人以上)的外资研发机构;
  5.主要从事原创性技术研发活动的外资研发机构;
  6.积极与我市现有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合作研发、技术转移及产业化活动的外资研发机构。
  三、申请确认材料
  1.《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研发机构的章程;
  4.上年度财务报表、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5.研发人员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6.场地、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
  7.2010年度江苏省第七批外资研发机构汇总表;
  8. 其他相关材料。
  四、材料报送方式
  以上申报确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请于2010年8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706室)。其中,《2010年度江苏省第七批外资研发机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njkwghc@yahoo.cn
  联系人: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钱 新
  电 话:025-83637601
  南京市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王小宁
  电 话: 025-83369239

  附件1: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申请书(略)

  附件2:2010年度江苏省第七批外资研发机构汇总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2:2010年度江苏省第七批外资研发机构汇总表
序号研发机构  名称依托单位外方公司(母公司)情况研发情况研发领域研发机构性质(内设?独立法人?)研发机构  地址研发内容(50字以内)研发机构人员研发机构硬件投入备注(填入:母公司是否世界500强?全球大型跨国公司?依托单位 何年何月评为江苏省市高新技术企业?何年何月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与我省企业、高校、研发机构合作情况)(150字以内)
名称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公司类型(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以营业执照为准)名称国别地区(母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研发机构投资总额(研发机构基本信息中的数字)2009年研发投入及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2009年销售收入研发 项目数申请  专利数授权 专利数总数研发人员博士硕士高级外籍仪器设备总值(万元)研发场所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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