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与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计划相衔接,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组织引进重大科技成果,强化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培育高技术新兴产业。由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组织实施和管理。
4、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各类创新基地和载体建设,为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提供支撑。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由重大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部分组成,由发展计划处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
(1)重大研发机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按照研发设施国内一流、研发水平国内一流的标准,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引领产业发展、产学研紧密结合、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研发平台;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基础性、公益性重大研发平台。
(2)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以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和共建共享为目标,通过整合、集成、优化科技资源,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具有基础性、开放性、专业化特点的创新服务平台,为我市科技创新提供基础性支撑。
(3)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针对高技术产业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以应用基础、高技术研究为重点,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聚集和培养重点领域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依托研发实力较强的骨干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强工程化研发平台建设,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5、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以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为目标,促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打造服务品牌,为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支撑。重点扶持科技创业服务、科技技术服务(科技咨询及评估、技术推广及转移、知识产权保护、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以及科技投融资服务(科技创投、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等)。由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组织实施与管理。
6、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以推进我市产业技术创新国际化为目标,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重点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引进一流外资研发机构并与企业开展合作研发、开展重大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引导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支持国际间合作研究,推动技术出口。由科技合作处组织实施与管理。
7、软科学研究计划。围绕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科学预测、评估和对策研究,以及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技体制改革等研究,为政府科学决策和科技宏观管理提供研究咨询报告。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
(二)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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