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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南京市专利技术标准化及专利技术交易实施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南京市专利技术标准化及专利技术交易实施项目的通知
(宁科〔2010〕176号)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宁政发〔2010〕92号),支持和引导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促进专利技术的交易实施,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运用进程,提高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现组织申报2010年度南京市专利技术标准化和专利技术交易实施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申报单位须为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2. 项目行为的有效期为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
  3. 专利技术标准化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述期限内,将专利技术成功转化为已批准发布(或形成报批稿)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上述专利和标准已具备产业化能力,对产业形成较强提升拉动作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专利技术交易实施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上述期限内,通过本地的专利交易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成果转化中心、技术市场、技术交易所、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购买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实施产业化。上述专利技术已具备产业化能力,对产业形成较强提升拉动作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项目所在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和产业集团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对企业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市科委。
  2. 对于申报专利技术标准化、专利技术交易实施的项目,市科委组织评审,安排项目后补助经费。
  三、申报要求
  1.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理解通知精神,细致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2. 各申报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应材料的编报工作,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3. 申报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 《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专利技术标准化)或《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专利技术交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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