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阳市纪委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领导领题攻坚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市纪委机关各室: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领导领题攻坚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纪委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贵阳市纪委
2010年9月9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领导领题攻坚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党办发[2010]5号)和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有关领导领题攻坚的方案〉的通知》(创建文指发[2010]25号)精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39项难度较大的指标,分别由市级有关领导领题攻坚,涉及问卷调查的有16项,其中“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和行业风气满意度>85%”四项指标,明确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韩力争同志领题攻坚。为使这四项攻坚任务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攻坚工作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韩力争同志的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新宇同志具体协调,市纪委各位副书记、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府法制局相关领导以及各区(市、县)根据部门职责、班子成员分工及各地实际具体负责实施。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0月底,集中攻坚。通过9至10月两个月的攻坚,力争使今年10月底开展的全市摸底测评结果较4月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有进一步提高。
第二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底。在2010年10月摸底测评结果的基础上,采取措施,抓巩固、抓提高,迎接2011年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达标验收工作。
三、责任分工
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党政机关行政效能满意度、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和行业风气满意度四项攻坚指标整体推进过程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