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要求
1、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查实。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2、除列入省自主创新“双百”工程的100家重点自主创新企业外,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有在研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同一企业一般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支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企业申报项目需填报企业在研和本年度申报项目情况表。
3、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申报单位须提供必要保障条件和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与申请省资助经费比例为1:1以上。凡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提供地方配套资金,地方配套资金与申请省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0.5:1。申报单位有产学研合作未建”校企联盟”的,须登陆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门户网站(www.jspc.org.cn),进入江苏省科技服务校企联盟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写。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附件材料只须上年度财务报表、与本项目有关知识产权证明、合作协议等。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省科技厅网址:www.jstd.gov.cn。本通知及《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文本格式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3、各项目主管部门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随同项目正式申报材料于2011年4月1日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