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参加于葆林烈士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各直属企业党委:
为充分发扬和光大于葆林烈士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为了维护正义,敢于向邪恶势力作斗争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为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宁,不顾个人安危,把生命置之度外的英勇献身精神;学习他嫉恶如仇,舍生忘死,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英勇顽强精神;学习他热爱岗位、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崇高思想境界。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5月31日召开于葆林烈士先进事迹报告会。同时,事迹报告会上国资委曾建华书记将做重要讲话。21家直属单位党委向全系统党员发出“做于葆林式好党员,努力为‘保增长、促转型’再立新功”的倡议书。
参加时间:5月31日14:00-16:00
参加地点:南京浦镇车辆厂有限公司新厂区(浦口区浦珠北路68号)
参加人员:各直属单位党委负责人1人及基层党委书记、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党员
按照规定时间以集团为单位统一乘车前往,提前15分钟进场,确保行车安全。
各单位参加人员名额详见附件。
南京市国资委党委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参加事迹报告会人员安排表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国资委机关 | 50 | 化建集团 | 25 |
国资集团 | 2 | 轻纺集团 | 50 |
城建集团 | 8 | 医药集团 | 5 |
交通集团 | 2 | 农垦集团 | 2 |
紫金集团 | 2 | 物资集团 | 4 |
南钢集团 | 10 | 二桥公司 | 1 |
南汽集团 | 6 | 三桥公司 | 1 |
东华集团 | 6 | 地铁公司 | 2 |
南京银行 | 1 | 港口集团 | 8 |
南京证券 | 1 | 信用联社 | 2 |
机电集团 | 25 | 浦镇车辆厂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