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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参加于葆林烈士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南京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参加于葆林烈士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各直属企业党委:
  为充分发扬和光大于葆林烈士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为了维护正义,敢于向邪恶势力作斗争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为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宁,不顾个人安危,把生命置之度外的英勇献身精神;学习他嫉恶如仇,舍生忘死,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英勇顽强精神;学习他热爱岗位、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崇高思想境界。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5月31日召开于葆林烈士先进事迹报告会。同时,事迹报告会上国资委曾建华书记将做重要讲话。21家直属单位党委向全系统党员发出“做于葆林式好党员,努力为‘保增长、促转型’再立新功”的倡议书。
  参加时间:5月31日14:00-16:00
  参加地点:南京浦镇车辆厂有限公司新厂区(浦口区浦珠北路68号)
  参加人员:各直属单位党委负责人1人及基层党委书记、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党员
  按照规定时间以集团为单位统一乘车前往,提前15分钟进场,确保行车安全。
  各单位参加人员名额详见附件。

南京市国资委党委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参加事迹报告会人员安排表
单位名额单位名额
国资委机关50化建集团25
国资集团2轻纺集团50
城建集团8医药集团5
交通集团2农垦集团2
紫金集团2物资集团4
南钢集团10二桥公司1
南汽集团6三桥公司1
东华集团6地铁公司2
南京银行1港口集团8
南京证券1信用联社2
机电集团25浦镇车辆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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