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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县2010年度(含2009年新增和2011年部分)廉租住房(幸福庄园)项目立项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县2010年度(含2009年新增和2011年部分)廉租住房(幸福庄园)项目立项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71号)


南昌县发改委:

  报来南发改[2010]01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关于下达2010年新增廉租住房目标任务的通知》(赣建保[2010]3号)和《印发关于2009年度南昌市新增900套廉租住房任务及市本级配套建设资金分解的通知》(洪府厅字[2009]2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南昌县房产管理局在莲西大道以西、城南路以北地块兴建2010年度(含2009年新增和2011年部分)廉租住房(幸福庄园)项目。项目拟用地面积88亩,总建筑面积约80292.31平方米,共20栋1354套(其中2009年新增255套,2010年660套,其余439套列入2011年计划),总投资约1.3亿元,所需资金由国家、省补助及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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