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进和加强市(县)、区属企业财务统计评价工作的通知
(苏国资综〔2009〕3号)
各市(县)、区国资监管机构:
在全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统计评价工作体系,并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全市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高财务统计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现就改进和加强市(县)、区属企业财务计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企业月度财务快报制度。企业月度财务快报是及时、动态反映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的基本工具,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各市(县)、区国资监管机构要根据企业月度财务快报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健全企业月度财务快报制度,并于次月5日前将财务快报的电子数据发送至邮箱:gzwzhc@sina.com。
各市(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在企业月度财务快报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准确把握统计范围,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各市(县)、区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企业财务快报的统计范围是本级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报送范围为集团母公司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其中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二级企业编报。
二是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报表格式、内容、口径和软件,如实编报。各市(县)、区国资监管机构要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报合并报表,合并范围要与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范围衔接一致,同时对于“上年同期数”栏目要同口径规范调整列报。有关企业财务快报的统一格式及编制说明见本通知附件,所使用的企业财务快报软件(2008)可以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在线办事”栏目“下载园地”子栏目下载,具体的下载地址是: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8203/n259565/n1169046/3835595.html。
三是要妥善处理好监管企业与非监管企业,以及监管企业中财务快报编报范围与经营业绩考核范围的关系。
二、切实加强企业财务的季度统计与分析工作。各市(县)、区国资监管机构要在完成本地区各季度企业财务统计报表汇总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财务季度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充分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重点加强对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及效益、偿债能力、发展能力以及运营风险的关注,在总量分析的基础上,优化统计分析指标,突出结构分析、专项分析、重点分析,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要积极指导企业针对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以及国内外市场变化的影响,开展企业经营策略、风险管理、财务运行等方面的专题分析工作,提高分析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各市(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应于每个季度终了后12日内将本地区的季度财务分析报告报送我委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