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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喀什地区201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评估考核通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喀什地区201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评估考核通报
(喀署发[2011]1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工商局、农业局、质监局、畜牧兽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分两组对各县(市)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督查考评、总结报告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同时,对问题奶粉清查清缴、地沟油和消毒餐具专项检查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对评估考核情况进行如下通报。

  一、总体情况

  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各县(市)政府及时调整了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及成员,召开政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政府领导参加食品安全执法活动,调研、督查食品安全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责。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职能,根据本地特点及时制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会议,研究具体措施,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配合,开展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制度,汇总分析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各县(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感、紧迫感明显增强。农业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整顿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因时、因季节开展,扎实有效,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任务超额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发展较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完成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一企三档”的建档工作,掌握证照不全食品加工者名单,开展了食品重点品种的专项监督检查和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商部门全面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顿,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安排有序,工作机制健全,解决消费者举报投诉及时,岗位责任制落实,监督企业全面实施“一单通”、“大备案”等进货查验制度和企业自律制度。卫生部门开展了中高考学校食堂和“国庆、中秋、肉孜节、古尔邦节、春节”期间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重大活动实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强化索证登记和进货查验制度,对持证单位年监督覆盖率达100%,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经贸部门全面完成了场点清理和换证工作,清理整顿畜禽肉销售场点,查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加强畜禽屠宰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屠宰行业升级改造,开展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规范企业经营酒类行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按要求完成了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监管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组织、协调下,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阶段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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