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内容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创建市级机关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标准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得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富有成效。具体做到“五个好”:一是支部班子好。党支部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支部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按照《苏州市市级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积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三是工作机制好。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管理措施到位,党组织活动正常、工作运转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基层党组织活动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在促进转型升级、建设“三区三城”中发挥突出作用。五是群众反映好。广大党员带头转变作风,依法行政,主动服务,务实高效,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以“富民、发展、创新、和谐”为主题的先锋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发展本领,转变工作作风,在推进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三区三城”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当富民的领路人、发展的带头人、创新的先行人、和谐的引导人。具体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善于学习新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积极参加“双结对”、“三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党员志愿者等活动,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活动时间和步骤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安排,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6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具体分为三个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