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住建质〔2010〕27号)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势头的紧急通知》(苏政发〔2010〕153号)及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0〕352号)的文件要求,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将《苏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力推进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附件:苏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苏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市政府以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努力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基础,通过严格监管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当前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
二、专项整治的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三、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苏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处。领导小组将组建督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各市、区要相应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并组建市、区督查组,对企业自查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