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吴江市盛泽江闽CNG汽车加气站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城〔2010〕38号)
苏州南斯石化集团公司:
根据《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会同市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和有关专家,于2010年9月1日对你公司报审的“吴江盛泽江闽CNG汽车加气站”进行了初步设计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补充、修改、完善设计,确保该工程的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附件:吴江市盛泽江闽CNG汽车加气站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
二○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
吴江市盛泽江闽CNG汽车加气站
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
2010年9月1日,苏州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吴江市盛泽江闽CNG汽车加气站初步设计论证会。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关于该站初步设计简介,与会人员对该方案进行讨论后,提出如下意见:
1.设计单位应提供本单位设计许可资质证书,并办理相关进省、进市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