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新馨幼儿园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238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2月7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新馨幼儿园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新馨幼儿园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新馨幼儿园扩建项目”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新馨幼儿园扩建项目”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设计场地特征周期应按插入法确定;《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应按GB50011-2010版执行。
2.跃层柱宜按非跃层柱地震剪力复核其配筋,以确保大震时的安全;错层处柱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3.斜交构件与主轴夹角≥15°时应补充斜交构件方向的计算;中震计算时∝max应按7度进行中震取值计算;另1号楼应补充整体模型的计算。
4.大跨度框架结构、框架体系中的外围单框架及楼梯间处框柱,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5.风雨操场处跨度较大,且为局部转换,其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水平地震作用的内力应乘以增大系数,配筋应适当加强。
6.±0.00层设拉梁时,还应补充考虑土的一定约束刚度的模型,进行包络设计。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
专家组组长: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