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
(苏住建教〔2010〕2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管道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规范管道燃气供应企业的安检行为,提高入户安检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进一步健全燃气行业持证上岗制度,决定开展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人员岗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入户安检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城镇管道燃气基础知识,城镇燃气管网基本知识,入户安全检查标准,相关管理法规和技术规范,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2010年12月 27 日、28日分二期进行,每期培训1天。
2.培训地点:苏州市建设交通培训中心(东环路 1121号,联系电话:67268408)。
四、培训收费
代办费30元/人(含教材、午餐费),培训费(含考务费)由培训机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备案后按核定标准收取。
五、报名方法
1.参加培训的入户安检人员,由所属管道燃气供应企业统一报苏州市燃气协会(联系人:艾昌新,联系电话:65116229,传真:65116133),再由协会报苏州市住建局城建处备案。
2.报名交费时请交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六、其他
培训班结束后,将进行考核、发证,未通过考核的人员可申请再次考核,2011年1月1日起,未获取入户安全检查岗位证的,不得继续从事管道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工作。
附件:苏州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人员岗位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苏州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人员岗位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管道燃气供应企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