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相城区“高铁站枢纽区公交站及上盖开发项目”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0〕244号)
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0年12月13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市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铁站枢纽区公交站及上盖开发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相城区“高铁站枢纽区公交站及上盖开发项目”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相城区“高铁站枢纽区公交站及上盖开发项目”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市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铁站枢纽区公交站及上盖开发项目”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本工程初步设计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执行。
2.D-F轴为跃层转换框架梁柱,应按中震弹性复核其配筋,并加强其抗震构造措施;柱内型钢应从4.45米延伸至地下室一层,相应转换梁内型钢也应延伸至邻跨梁,以提高其抗震能力;并从严控制转换梁的挠度及裂缝宽度。
3.E轴三层纵向梁L22、L23、L24梁宽宜作加宽,以提高其X向抗弯承载能力,平衡梁上柱LZ-01在X向的根部内力。
4.3#塔嵌固端判别计算时刚度算法有误;应提高一层抗剪承载力比值(现最小为0.67)。
5.北侧F-G轴间跃层柱较多,其线刚度小,相应楼梯间四周框柱分担剪力较多,应对其作抗震措施加强。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