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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附件2
  编号:宁(   )****

  南京市镇(街)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申请表

  镇(街)卫 生 院 名 称(印章):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京市卫生局制



  填表要求:

  一、表中的镇(街)卫生院代购药品基本情况由申请代购的镇(街)卫生院填写,现场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填写,部门审查意见分别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填写。
  二、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各一份。
  三、本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四、必须附有委托代购协议。
  五、编号: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填写。括号内填写区县名称(江宁、六合、浦口、溧水或高淳),括号后四位数为流水号。
  六、本表所附材料用A4纸填报。

  镇(街)卫生院代购药品基本情况

医疗机构

名  称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

 

医疗机构

负责人

 

职 称

 

联系电话

 

 

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

 

 

 

职称或学历

 

从事药品管理年限

 

 

 

 

 

代购药品

仓  库

面积

(M2

 

 

设备设施

品名

数量

 

 

委托代购的村卫生室名单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

执业可证》登记号

 

 

 

 

 

 

 

 

 

 

 

 

 

 

 

 

 

 

 

 

 

 

 

 

 

 

 

 

 

 

 

 

 

 

 

 

 

 

 

 

 

 

单位

 

检查人员

 

 

 

 

现场检查结论: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意 见

 

 

 

 

负责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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