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09年南京市药品监督抽查检验计划的通知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09年南京市药品监督抽查检验计划的通知
(宁食药监稽[2009]17号)


各区县局(分局)、市药品检验所: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促进我市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并下达2009年南京市药品监督抽查检验计划,请遵照执行。为保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顺利完成,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周密组织。各分局应根据本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实际分布情况,做好药品抽检工作每月计划进程表,将药品监督抽验工作与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抽检工作的实施。

  二、抽验任务纳入稽查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各分局严格按照《药品抽样指导原则》进行抽样,及时将药品抽验情况录入省局稽查系统,市局将对抽验任务的完成进度和全年完成情况及药品不合格率情况、抽验信息录入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市药检所应及时安排检验并传递检验报告书,将检验结果录入省局稽查系统,按时完成药品抽验结果的质量分析,对全市药品抽验结果每月进行一次数据统计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情况分析,并及时将结果报市局稽查处。

  四、各区县局(分局)应与药检所积极配合,向被抽验单位和被抽验药品标识生产企业索要相关的验证资料和质量标准,如被抽查单位和被抽验药品标识生产企业拒绝提供或无法提供相关的验证资料和质量标准,可视为逃避监督检查,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暂时责令其停止在市场上销售。

  附件:2009年度南京市药品监督抽查检验计划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9年南京市药品监督抽查检验计划

  为促进我市药品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规定以及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