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印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通讯录的通知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便于联系工作,市局办公室拟编印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通讯录。请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各直属单位,按模板(附件下载)汇总填写本单位基本通讯信息,于6月6日前发至市局电子信箱,E-mail地址:shiliping@njfda.gov.cn。具体要求如下:
一、“姓名”一栏逐一填写本单位领导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其他项目与之相对应。
二、“职务”一栏填写全称,如“办公室主任”等,不要填写简称。
三、个人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有二个以上的,应全部填写。
四、单位办公地址和电话近期可能要变动的,应在“备注”项中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