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庆中秋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报告
(宁食药监办[2009]109号)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确保国庆中秋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和周密部署,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力避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民众饮食用药安全。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全市平安祥和、安全稳定。
一是突出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市食安办统一协调部署,市区县各监管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市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假劣食品﹑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并对所有区域、品种、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切实做到监督不漏死角,整治不留隐患。9月28-29日,市人大金实副主任带队结合节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9月30日下午,南京市陈刚副市长亲自率领食安委成员单位领导,对全市节日食品供应及安全监督保障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9月16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场进行了联合暗访督查。
二是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节日期间药械违法促销多发的情况,结合GSP重新认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贯彻落实等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对产品和经营者加强监测和检查。同时有效结合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检查、计生药械专项检查等假药查处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药械抽验,市场检查实现多频次、全覆盖,确保节日药品市场安全有序。
三是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和作用,部署人力对人群密集的旅游景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和休闲娱乐等场所的食品药品安全进行重点盯防,及早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好事前防范、加强事中监管、落实应急措施,把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有效防止了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社会民众安全意识。充分利用重大节庆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的观念,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是做好值班应急预警工作。严密部署、严格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确保遇有紧急情况﹑重要事项迅速采取果断措施,第一时间就地予以控制。节日期间各区县局值班领导和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通告有关情况。9月30日18时至10月9日8时30分,全局系统共接到群众电话咨询、投诉、举报等共计超过100件,做到解答耐心细致,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得到公众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