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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苏农机人〔2010〕34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和省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全省公务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217号)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国家保密局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苏保〔201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保密管理和机关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规定及要求。通过培训,一是强化保密意识。深刻领会新修订保密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提高保密素质能力,在全系统形成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提升防护能力。进一步明确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掌握和运用新修订保密法提供的强大法律武器,全面提升反窃密、防泄密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推进保密工作科学化、保密管理法制化、保密技术现代化进程。
  二、培训对象
  省局机关、省农机安全监理所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全体工作人员,省局其它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培训内容
  解读新颁布的《保密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开展保密法制、保密形势、保密警示、保密技能教育等。
  四、培训及考核方式
  为提高培训质量,局人事处组织订购《江苏省公务员保密知识读本》教材,保证全体参训人员人手一册。采取参观展览、举办专题讲座、请有关专家讲课、个人自学、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大保密法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培训结束后组织保密教育培训考试考核,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和省国家保密局统一命题,局人事处组织。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和省国家保密局联合通知的要求,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级、晋职的依据之一。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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