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苏农机管函〔2010〕14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全面掌握农机维修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做好农机维修工作,农业部农机化司下发了《
关于开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农机管〔2010〕33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检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明确专人,对照检查提纲,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要认真细致,客观反映当地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检查工作书面材料。
2.积极开展典型案例调研。按照维修调研提纲要求,我省选择沛县、赣榆、江都、宜兴、吴江、武进6个县(市、区),开展典型案例调研。请上述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根据要求,认真填写调查表,撰写检查总结报告。
3.按时上报检查结果。各市检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连同上述6个县(市、区)典型调查总结报告(附表),于9月15日前一同将材料的电子文档上报省局管理处(njjglc@126.com)。联系人:陆桂良、严生浩,电话:025-83275129,83275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