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省级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补助的机具设备,该项目的省级财政拨款中不再列支。2.项目技术总结交流费不超过10%,相关业务费不超过5%)
八、组织方式与运行管理
1.组织方式:为保证项目的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领导和行政管理等方面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措施;
2.运行机制:为强化技术组装、集成与应用,从保证技术到位率和应用率等方面所采取的运行机制和运作模式。
九、共同条款
1.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江苏省农业品种、技术、知识更新工程管理办法》和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计划和经费指标等文件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合同。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同时乙和丙方应按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并保证首席专家正常行使职责(权)。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合同内容或条款,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后,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批复后修改生效。
4.项目资金使用按《江苏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苏财农[2002]14号)文件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乙方、丙方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合同中的经费预算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5.乙方必须按规定和要求,通过丙方以文件形式于翌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向甲方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工作总结和项目经费决算,可通过电子邮件和函件同时报送。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确实由于不可抗拒和非项目承担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向甲方、丙方提出解决办法,经甲方、丙方协商后提出处理意见。乙方中途无故不履行合同,必须退还所拨经费,并承担经济责任。
7.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可协商解决。
8.本合同协议的其它条款如下:
(1)
(2)
(3)
9.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6份,分存甲方、乙方、丙方,自甲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签约各方
(一)甲 方:
江苏省农机局(公章) 江苏省财政厅(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