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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通知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通知
(宁食药监法〔2010〕100号)


各区县局(分局)、机关各处室、市药检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根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的要求,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市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的工作任务,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国食药监法〔2009〕63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3号)、《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苏卫社妇〔2010〕6号)、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苏食药监办〔2010〕14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

  二、工作任务

  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任务涉及基本药物标准研究和修订工作、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环节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建立基本药物质量监督信息平台、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新闻宣传等方面。市局根据各级文件要求,对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和分解,形成了《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药监系统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关系到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败,基本药物用药人群广,使用量大,一旦发生药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将十分严重。加强全市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保障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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