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2009〕70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区各有关医院,市中心血站: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省卫生厅准备于9月份开展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现将省卫生厅制定的《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我局根据省卫生厅要求,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工作目标:
提高血液管理工作质量,保证临床用血安全,促进血液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工作要求:
1.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2.根据督导检查方案,组织辖区内血站和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
3.各有关医院组织血库人员学习《县级血库人员应知应会一百问答》(见卫生厅网站)。
4.总结督导检查工作,并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情况小结报我局医政处。
三、督导内容:
1.血站质量管理。重点是上半年省卫生厅组织的血液质量管理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分支机构管理进行检查。
2.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按照《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实验室质量手册和操作规程的制订与实施、实验室人员培训等进行督导检查。
3.医院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按照《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江苏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暂行)》(苏卫医〔2008〕20号)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础设施建设、临床输血质量管理,血液安全知识的掌握,县级以上医院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均要掌握和人员培训等。
市卫生局将于8月19日至30日,对市区医院、县级医院和采供血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导各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