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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性病病例报告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性病病例报告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9〕38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随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不断完善,主要的性传播疾病已可实现网络直报。为简化报告程序,提高监测质量,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8月1日起,在现行的艾滋病、淋病、梅毒国家法定网络报告基础上,将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4种性病纳入网络报告。现将我局制定的《苏州市性病病例报告实施方案》印发各地,并作以下通知:
  一、各市、区从事性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应严格执行《苏州市性病病例报告实施方案》(试行),认真做好性病病例报告工作,确保性病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避免漏报、重报。
  二、各市、区疾控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性病疫情管理,要主动会同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医疗机构的性病报告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分析疫情,并定期进行漏报调查和必要的流行病学调查。
  三、从事性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认真组织学习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各类性病诊断标准和工作规范,提高性病诊治水平。
  四、自8月1日起,全市废止原五种性病的EXCELL手工报表。
  请各地及时组织有关医疗机构的报病培训,明确要求,加强指导。对于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联系。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苏州市性病病例报告实施方案(试行)

  一、报告卡的填写与网络报告要求
  (一)报告卡的填写要求。
  提供性病诊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下称“性病诊疗机构”)对首次诊断的淋病、梅毒、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及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简称《传染病报告卡》),同时登记在传染病疫情登记薄上,《性病报告卡》不再使用。
  对于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病例,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应在“其它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栏目中填写该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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