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农机管〔2011〕6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贯彻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0〕47号)精神,加强大棚卷帘机、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局成立了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江苏省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江苏省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江苏省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江苏省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转变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观念,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充分认识开展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安全性好的设施农业装备,提高设施农业装备安全运行技术整体水平,增强设施农业装备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排查和治理设施农业装备安全隐患,杜绝较大以上设施农业装备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设施农业装备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整顿私自拼装、改装设施农业装备行为。
(二)根据质量投诉情况和安全生产实际,排查并重点整治大棚卷帘机、微耕机等事故频发装备、设施农业产业化园区等设施农业装备相对集中区域的安全隐患。
(三)整治设施农业机械装备操作过程中的各类不规范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普查登记,集中隐患治理。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安监、工商、质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大棚卷帘机和微耕机为重点,采取“全面登记、实地检验、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的方式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卷帘机、微耕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农业装备管理台账(附表1),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书面告知,并建立隐患档案,加强监督、限期整改。各地要通过普查登记,使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建立完善市级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师资队伍,以市为单位组织集中培训,熟练掌握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二是积极组织编写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操作挂图、制作设施农业装备模型,采取开现场会、办培训班、媒体宣传等形式,向设施农业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组织、产业化园区及广大农民群众宣传使用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引导农民使用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的设施农业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