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市水利局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水办〔2010〕28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水利局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市水利局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
市水利局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任务,以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为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围绕水利重点工作深化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水利局长工作会议与我局依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水利局坚持“三水统筹”理念、践行可持续发展思路所采取的重要决策部署、开展的重点工作,突出抓好防汛抗旱、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创建、服务城市重点功能板块、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河道疏浚、灌区改造、农田水利建设等,水利“十二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等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做到工作目标任务公开、工作实施过程公开、工作完成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为水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水利政风、行风建设。
(二)积极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公开工作,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核、实施、监管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按时间节点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责任主体;依托南京水利网站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配合市与省厅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共享整合服务平台框架,实现公开信息的整合发布。
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民主决策,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科学决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专家咨询、科学论证。坚持公开决策,规范和落实听证制度,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在“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各项涉水项目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及时向社会征集意见,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