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活动,全面争创(2010年7月--2011年6月底)。主要抓好四项工作:
1.公开承诺。向群众公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计划,与上级党组织签订《创先争优活动目标责任承诺书》,并以会议宣布、网络发布等形式向群众公布;每个党员与所在党支部签订《党员承诺书》,并向所在党支部和群众承诺,接受监督。
2.领导点评。局机关党委负责人适时对局机关支部、党小组和党员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点评。年底,水利局机关党委集中检查各单位创先争优的活动情况。
3.群众评议。局机关党委对局系统(总支)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评选表彰。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进行考核,并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三) 选树典型,深化推进(2011年7月--2012年6月底)。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抓好典型示范。二是对照先进找差距。三是开展集中整改,对未达到“五个好”要求的党支部,要找出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改正。
(四)系统总结,巩固成果(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搞好总结。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三是组织评议。四是总结表彰。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系统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和指导局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日常工作。各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统一领导,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落实,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明确创先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优秀个人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贴近单位实际。创先争优活动要贴近单位实际,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注重活动的实效性,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摸清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鲜明、具体、实在的争创主题,要以当前工作为中心,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要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采取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