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局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水党组〔2010〕9号)
各党(总支)支部:
现将《关于在局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在局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局系统实际,现就在我局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切实提高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有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队伍管理有效,队伍优化。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圆满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五是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