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江宁区牌坊、大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调整概算的批复
(宁水管〔2010〕286号、宁财农〔2010〕512号)
江宁区水利局:
你区上报的牌坊、大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调整概算的请示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10]100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增加的工程项目
(一)牌坊水库
1、对高涵涵底超挖部分采用毛石砼处理;
2、增建主、副坝背水坡草皮护坡;
3、因副坝高涵开挖,对附近变压器和变电房进行移址。
(二)大岘水库
1、对背水坡进行适当培厚处理,因测量误差导致的高、低涵开挖和回填土方增加;
2、对涵洞出口位置用木桩进行基础处理;
3、对溢洪道的泄槽部位底板清杂、打毛后现浇C25砼底板、砼厚0.2米,顺水流长225米;对泄槽段左侧挡墙进行拆建,长225米;对泄槽段右侧部分挡墙进行拆建、长16米,对未拆建挡墙进行新建砼盖顶和勾缝出新处理;对因泄槽段左侧挡墙拆建破坏的路面进行恢复,路面宽3.5米,采用C30砼结构。
二、核定牌坊水库调整概算项目投资24万元、大岘水库调整概算项目投资112万元,合计13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41万元,市级补助41万元,县级自筹54万元。省级经费41万元、市级经费34万元已在《关于下达200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三批补助经费的通知》(宁水管[2009]516号、宁财农[2009]897号)文件中下达,其余市级经费7万元另文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