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下达2010年市级防汛块石新增储备计划的通知

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下达2010年市级防汛块石新增储备计划的通知
(宁防指〔2010〕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季建业市长“加强巡查,加强物资调运,加强人员队伍组织”和陈维健副市长“全力做好防汛装备和物资准备”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提高防汛物资保障能力。综合现有市级及区县防汛块石储备情况,拟在全市范围内增储防汛块石4万吨(详见附表),现通知如下:

  1.各有关单位对照防汛块石储备位置,将块石单价以及场地平整费用等报市防办核准。

  2. 防汛块石质量标准要求,石质坚硬,无风化石、山皮石、分层易碎石,粒径在15~35厘米。块石数量以购买单和现场量方相结合确定。

  3. 块石储备要做到现场交通便捷,整齐堆放,实行码方,码方应边齐、顶平、内部密实。在储备地点树立防汛块石责任牌和宣传牌。

  4.块石储备要求在8月中旬完成,经市防办与市财政局验收合格后,与市防办统一结算。

  二○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南京市2010年新增防汛块石储备一缆表

单位

储备地点

储备数量(吨)

备注

高淳县

砖墙水利站

5000

溧水县

开发区水利站

5000

江宁区

周岗圩

5000

浦口区

滁河管理所

5000

六合区

三汊湾闸管理所

5000

红山窑水利枢纽管理处

5000

市防汛机动抢险队

大胜关防汛仓库

5000

市滁河工程管理处

葛塘积石基地

5000

合计

4000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