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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加快高淳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加快高淳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度的通知
(宁水管〔2010〕305号)


高淳县水务局:

  根据全市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计划,你县大官塘、青山、高河、杨树坝、老庄、大新塘、尚义一号7座小型水库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提出的总体目标,现要求你局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快工程扫尾。据统计,你县杨树坝、老庄、大新塘、尚义一号4座水库还有防汛道路、草皮护坡、管理房等尾工尚未完成,现要求你局督促参建单位上足人力、物料和机械,倒排工期,确保8月10日全部完工。

  二、加快竣工决算编制和资料整理。你县青山、高河、杨树坝、老庄、大新塘、尚义一号6座水库尚未完成决算,现要求8月15日前完成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编制及上报。同时加快档案资料整理,确保8月底前完成档案专项验收。

  三、加快水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你局要明确一名负责人,组织足够力量,加快安排配套资金、设计变更报批、第三方面检测、历次检查问题整改、质量评定和验收报告编写等各项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水下阶段验收,9月底完成竣工验收。

  四、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重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该项工作作为省水利厅考核市水利局,市水利局考核区县水利(务)局的重要内容之一,你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问题,落实配套资金;分管局长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逐库逐项工作内容要制定每周工作计划,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员,并加强工作执行检查监督。市建管中心承担市级检查责任,负责对区县制定的周计划和工作内容进行检查,统计每周工作进度、分析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市水利局将根据各地完成情况不定期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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