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六合区平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坝顶道路设计修改的批复
(宁水管〔2010〕363号)
六合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修改平山水库坝顶道路设计的的请示》(六水[2010]10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平山水库坝顶道路为该区域唯一交通通道,同意平山水库坝顶道路设计修改为:坝顶道路按农村四级公路标准拆建,路面、路基结构等参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同时设置相应的交通警示和安全设施。
二、根据《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你局应尽快组织对坝顶兼做公路进行分析论证,完善加固措施,确保水库大坝运行安全。
三、平山水库坝顶道路修改建设经费由你区承担。请抓紧落实建设经费,加快分析论证,及早组织实施,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