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浦口区大顶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10〕379号、宁财农〔2010〕689号)
浦口区水利局、财政局:
你区上报的大顶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10〕175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大顶山水库位于你区永宁镇护国村境内,建于1970年。水库集水面积1.24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32.57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和计算复核,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是:坝顶高程局部不满足防洪要求,迎水坡无护砌,背水坡部分坝段有散浸现象、无排水设施;涵洞启闭设施损坏、出口无消能设施;溢洪道结构简陋;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等。经大坝安全鉴定,大顶山水库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二十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二百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V等,坝体、涵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迎水坡护坡新建,背水坡整坡及增设排水设施;涵洞加固;溢洪道新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三、核定大顶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投资222万元,投资计划另行下达。